本項目已經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批準,批準文件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關于京滬高速公路青縣至吳橋段機電系統改造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冀交公路[2015]710號),《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關于京滬高速公路河北段部分路段路基路面病害處治等2項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冀交公路[2015]739號)。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滬管理處(以下簡稱“比選人”)現對該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比選,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一、工程名稱:河北省京滬高速公路2016年養護專項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比選
二、比選范圍內容、標段劃分:
京滬高速公路青縣至吳橋段機電系統改造等工程施工、部分路段路基路面病害處治工程施工、部分橋涵構造物被交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共3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比選分為1個合同段。
三、資質、業績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原建設部)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證書,且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中登記。
2)對招標代理機構業績要求:近三年,自2012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過以下業績:一個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業績。
3)對招標代理機構擬投入本項目的招標專業人員要求:擬投入本項目招標專業人員4人;其中,對項目經理(總負責人)業績要求為:近三年,自2012年12月1日至今完成過至少一個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養護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業績。
4)本比選活動不接受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
本項目將采用最低價法進行比選。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可于2015年 12 月 1 日至2015年 12 月 8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時間,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滬管理處報名并獲取比選文件。
招標代理機構獲取比選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均為原件及一套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購買人授權書及身份證。
五、本項目不統一組織比選標前會。
六、代理申請文件的遞交:
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編制“代理申請文件”。代理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編制,一套正本,兩套副本。招標代理機構提交代理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 12 月 11日上午9:30時。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請文件的詳細地址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滬管理處一樓會議室。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予受理。
七、本比選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滬管理處網站上發布。
比選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滬管理處
聯系地址:滄州市307輔道農科院東200米
聯系 人: 武 信
聯系電話: 0317-5634079
傳 真: 0317-5634888